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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
更新时间:2018-03-15    来源:区人大常委会教科委   作者: 徐树琼    

 

  3月5日至3月9日,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。
 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、召开座谈会、查阅资料、自查、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。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卫计局近年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基本情况、取得的成效、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等。座谈会上,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文体局、住建局、旅游局、环保局、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对贯彻本条例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。
  现场检查中,检查组先后到白水镇、德泽乡、西平街道查看了部分酒店、美发美容店、网吧、KTV、澡堂、电影院等公共场所,重点对住宿场所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、消毒、更换情况,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设施的使用、维护情况,以及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及卫生监督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。
  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在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中计划周详、措施有力、工作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。同时,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:一是随着新兴公共场所不断涌现,监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,应制定配套文件,保证卫生执法有据可依;二是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完善卫生监督体系;三是要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与创建卫生城、文明城,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结合起来;四是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,通过政府监督、行业管理、企业自律、社会监督,营造安全、健康的消费环境,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。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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